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2:07:00 742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