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不享有旁听案件权利的情形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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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有旁听案件权利的情形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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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证人、鉴定人均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二、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
三、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不得旁听。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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