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类型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1:02:05 97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二)劳务合同纠纷;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五)合伙协议纠纷;

  (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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