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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先予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0:03:22 1848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般要经过受理、判决、执行的三个过程,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但有些案件可以通过先予执行的方式来缩短期限,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的一种法律制度。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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