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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何种情况下 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4:45:28 55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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