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关于财政部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情形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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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部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情形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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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规定: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机器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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