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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商品房预售 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4:49:55 1044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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