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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法院的审判人员可否担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3 15:33:14 19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可否担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批复》指出,法院的审判人员以不担任委托代理人为宜,如受委托的审判人员是委托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且不在受理该案的法院工作的,可作为特殊情况准许。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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