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4 10: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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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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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从一般意义上讲应当不会存在共同犯罪问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可见,交通肇事罪存在着共犯问题,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只能是“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乘车人四类人员”。
二、此类人员必须有“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行为。
三、须是造成了“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后果。(编辑:梁菁菁)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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