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4 14: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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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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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的规定,交易各方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订立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注意下列事项:
一、与数据电文确认收讫有关的事项。
二、以数据电文形式发送的要约的撤回、撤销和失效以及承诺的撤回。
三、自动交易系统形成的文件的法律效力。
四、价款的支付,标的物和有关单据、凭证的交付。
五、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选择,准据法的确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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