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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正当防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14 14:02:00 476
  正当防卫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不法侵害客观存在,即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客观存在来自他人的不法侵害,但并不以不法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条件。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已经开始而尚未结束的不法侵害。如果针对未发生的“侵害”或已经结束的侵害进行“防卫”,则不属于正当防卫。

  3、具有防卫意识,即行为人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针对不法侵害人,即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身,而不能是第三人。

  5、没有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但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的,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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