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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被污染者请求赔偿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09:07:01 19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6月3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 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

  (一)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

  (二)被侵权人的损害;

  (三)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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