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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控烟工作负有哪些责任?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08:44:04 1380
  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已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

  (三)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四)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制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五)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利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监控吸烟行为,加强对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规定,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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