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无条件退货的规定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20 09:17:38 895
  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即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为防止无条件退货权利的滥用,本次修正案增设规定,除非消费者和经营者另有约定,无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线下载的数字商品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由此可见,无条件退货将成为大部分网上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网上经营者诸如“除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退货条件将成为无效声明。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