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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打造“行刑反向衔接”制度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2 11:40:29 1122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本报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张久动 罗丽容) 2023年10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督促对刑事不起诉的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用“罚当其错”体现公平正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2020年7月12日,福州市公安机关对陈某某被殴打致腿部受伤的情况刑事立案处理。随后,陈某某前往医院治疗,在明知医疗费用需由打人者负责的情况下,仍隐瞒刑事处理事实,签署“无第三方责任、与工伤无关”承诺书,并通过晋安区医疗保障局骗取国家医保基金2.67万余元。2023年4月28日,陈某某主动退还骗取的国家医保基金。      晋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邱晓红审查上述案件后认为,如果该案可以适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三方先行支付”的规定,则可能影响罪与非罪的认定。为厘清本案定罪的界限,承办检察官详细查阅相关法规,证实该案件中存在第三人,且第三人承担了赔偿责任,不适用先行支付的规定,不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陈某某的行为系隐瞒存在第三方责任而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鉴于陈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且已退还诈保金额,具备不起诉的法定条件。2023年8月18日,晋安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除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晋安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通过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详细解读,让陈某某深刻地认识到错误,真诚悔悟。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检察机关虽对陈某某不起诉,但其行为已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接受行政处罚。2023年8月29日,晋安区检察院向晋安区医疗保障局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晋安区医疗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自2023年7月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做细做实做深“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不起诉案件实行“每案必审”,先后对不起诉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发出《检察意见书》4件,针对刑检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后未回复的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2023年10月13日,福州市检察院印发通知,对晋安区检察院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2023年10月16日,晋安区检察院出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行刑反向衔接促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案件化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该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要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目标,着力破解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短板;对职责分工、线索流转、立项办理、数字赋能等办案流程、具体时限进行明确,对当前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统一受理、意见听取、闭环反馈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的闭环管理,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此外,晋安区检察院还制定《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重点审查方向提示》,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应的罪名及法条进行罗列对比,既方便办案人员对案件的审查,又统一了法律法规的适用。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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