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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2 11:34:33 940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是“枫桥经验”发源地。20世纪60年代初,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曾被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在社会治理方面,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经过长期实践与历史检验,不断上升至理论高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   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治理能力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进步,但基层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中不可规避的现实性风险。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治理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厚植和发挥党的领导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样,党的领导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本质的特征和根本优势所在。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60年来,“枫桥经验”历久弥新、长盛不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使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具有把脉定向、领航掌舵的作用。“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强调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一领导作用,强调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统领作用,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统领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统领力为重点,真正把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强化诉源治理和矛盾风险防控。“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在于源头,在于基层,最重要的就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2016年,四川法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提出“诉源治理”理念,部署推进诉源治理改革,以“诉源治理实质化”为“六个实质化”之首,引导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蹚出一条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子。诉源治理是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实践,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仅是一种事后的应急处置,更需要强化事前的防控意识,化解纠纷矛盾的着重点更应落在事前,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坚持法治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强化诉源治理,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融合司法、行政、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力量,积极开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引导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强化群众路线,充分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是“枫桥经验”的根本,“枫桥经验”发源就是依靠“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理念。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也要依靠人民群众。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要紧紧抓住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使实劲、见实效,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做到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结果由群众共享,才能让基层社会治理成为受群众欢迎和拥护的民生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要正确认识人民群众历史作用,发挥人民群众智慧力量,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认同感,切实培育人民群众的公共精神,进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推动培育共同体意识;又要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畅通人民群众参与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治理途径和民意表达渠道,鼓励人民群众转变治理理念,支持人民群众勇发言、发真言,满足人民群众的参与感与获得感,充分表达自身治理意愿,在治理实践中发挥实践主体作用;还要严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实责任,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和当地,防止矛盾上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强化联动整合社会治理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相融合,促进政府治理、社会参与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当下乃至今后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方案。基层社会治理不是单打独斗,要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集思广益,打好“组合拳”,广泛动员一切力量,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基层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方治理主体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上下贯通、责任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基层“两所一庭”等派出机构建设,整合国土、食药、环保、交通、安全等基层站所力量,建强基层综治中心,改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建立权、责、事、财相匹配的基层社会治理联动体系。同时,强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义工队伍、网格员多元共治机制,推进社区居委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融合共治,从而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实现民主自治、依靠法治、崇尚德治“三治”融合、协调、共生。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效果。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基础和工作重点,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如何在法治轨道破解治理困境,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法治化转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审慎对待的重要课题。自推出五年普法规划以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人民法治意识仍有提升空间,人口文化水平不均、法治力量不足、社会矛盾多样化等问题仍然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限制性因素。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既有助于体现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也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既要通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良法依据,又要通过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法律规范得到贯彻落实;还要通过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浓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推进全民守法。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经验,彰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和强大活力,它强调了党的统一领导作用,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强调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强调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初心和本义,不管时代如何发展,“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没有变。依靠群众,就地化解风险,做到矛盾不上交,依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   近年来,着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社情民意,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模式,但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讲,则是党员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举措。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仅要注重工作机制、政府的支持保障,还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充分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建立共治共享、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才能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凝聚人心,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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