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以案说法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宁夏生态检察助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22 11:33:05 103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扛起司法保护责任 当好生态检察卫士      作为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因黄河而生、因黄河而兴。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洪安全、污染防治、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等领域的治理,统筹山林湖草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办案,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201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37件;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65件716人……”6月9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生态检察助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新闻发布会上,一组组数据从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万顺口中道出。      回首过往、审视当下,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国家赋予宁夏的重要使命,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化办理,建立“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综合保护模式,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认罪认罚+补植复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标准发展,用法治力量护航美丽新宁夏建设。      2021年9月24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宁夏某化工公司、张某等8人将90余吨废油泥倾倒在毛乌素沙漠的天然牧草地的污染环境案中,检察官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向各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促进他们真诚认罪悔罪,并督促他们积极对被污染土地进行修复。      2018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为重要抓手,部署开展黄河污染治理、守护自然资源、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37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59%。恢复被损毁的国有林地1.85万亩;整治保护被污染土壤54.3万亩;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8341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41公里;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2.8万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89.7万吨;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等空气污染企业38家、其他造成环境污染企业47家、违法养殖场160家。      同时,针对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积极向地方党委报告,向上推动解决,通过“督”和“帮”的形式,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并根据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具体状况和犯罪主观恶性程度,探索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201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起诉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6件,被告人已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74.58万元。      此外,深入推进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和黄河保护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宁夏检察机关综合使用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实地督导检查、验收合格销号等多种手段整治“四乱”问题,形成“检河牵手、各有侧重、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28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7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5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4.6万吨,有效保护了黄河水域安全。      协同治理,构建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      2022年10月,宁夏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宁夏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曹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职能优势,加强与中卫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协作,通过提出法律意见、协助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座谈走访、指导开展磋商等方式,破解办案困难和阻力,积极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促成了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和宁夏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曹某某等人达成《生态黄河经济损害赔偿协议》,并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申请和司法确认。赔偿义务人主动履行了3331.65万元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以最小成本实现公共利益保护最大化,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近年来,宁夏检察院组织开展环境资源领域各类专项行动,指导调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对重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直接立案办理,形成上级检察院牵头推进,区域分类实施,市、县检察院因地施策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并与自治区河长办、公安厅共同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通信息制度、联动协作制度、联席会商制度、联合督查制度等,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有机衔接,加大各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抓手,促进宁夏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助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会签《关于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意见》,强化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签文件,统一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办理标准。全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与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草原和林业等相关行政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协作关系,建立协作治理机制,强化“司法+行政”履职,形成了公益保护“大合唱”的良好格局。      此外,宁夏检察机关针对贺兰山、六盘山、黄河等山脉河流跨区域特点,注重与周边省区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促大保护格局。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联合召开建立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会议。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与乌海市人民检察院签署《跨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会商签订《关于加强区域检察协作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甘宁交通大动脉的意见》。      夯实基础,推进生态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宁夏检察机关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集中办案模式,自2021年3月起,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管辖办理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辖区由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一审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为此,该院专门建立涉环境资源刑事、公益、行政、涉铁路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精细化办案。      同时,积极借助外脑智慧,全面启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截至目前,共录入志愿者556余名,提报案件线索21件。全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均建立了特色鲜明的公益诉讼检察智库,聘请来自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员担任咨询专家和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借助外脑发力,融合专业研究技术力量,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业性强的案件进行咨询,对专业领域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供行业或专业的咨询意见,满足不同的办案需求,帮助检察机关准确把握相关专业问题,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监督效果,让司法办案更加规范、更加专业。      新征程上,宁夏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