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刘娟)近年来,广西柳州市运用“六个一”法治模式,打好乡村治理组合拳,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实施一项工程,营造平安乡村氛围
今年,柳州市率先在广西召开推进该市乡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高位推进乡村治理,在该市提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了《2022年柳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八五普法期间将重点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柳州市结合“法治文化惠民行”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推动“法律明白人”进村(社区)宣传政策法规,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文化宣传活动等,不断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懂法理、讲情理,营造人人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打造一支队伍,强化法治乡村保障
柳州市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全覆盖,同时整合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驻地检察室、人民法庭、司法所等社会基层治理力量,建立“三官一律”矛盾排查监测队伍。“三官一律”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对农村各类矛盾风险产生、发展及趋势进行排查与分析,及时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日常情况,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共同帮助解决乡村治理难题,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该市2021年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农村民商事案件立案数、公安机关治安和刑事案件立案数持续下降。
创新一种模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柳州市在践行“枫桥经验”过程中,结合实际,探索实现乡村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的“柳州模式”。推行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即村(社区)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或接到的矛盾纠纷调解申请,首先由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开展“村级”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派出所民警一同参加;开展三次“村级”调解后仍未化解的,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参与组织“乡镇级”调解;开展两次“乡镇级”调解后仍未化解的,由县(区)信访联席办协调分管县(区)领导、相关单位领导进行“县级”调解;开展“县级”调解一次后仍未化解的,上报县(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协调县(区)领导包案化解,并报市信访联席办和市专项行动办备案,市信访联席办和市专项行动办根据县(区)工作需要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参与化解。通过“321”工作法,深入细致地开展调处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该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基本实现“小事不出屯、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构建一个平台,规范运行乡村治理。柳州市围绕实体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实用化整合、高效化服务目标,统筹基层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发挥综治中心作为社会治理的“大脑中枢”功能,将综治中心建设成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共建共治共享综合平台,多渠道广聚力,全面规范化运行。目前,柳州市村(社区)建成综治中心1366个,综治视联网完成率达56.42%,超过广西要求6.42个百分点,进一步筑牢平安法治乡村根基。
完善一套机制,实现乡村长治久安
柳州市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一案三查制”和村(社区)警务前移机制,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纵深推进“雪亮工程”“百姓天网”“平安家园”建设,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和重点案件线索,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常治促长效。目前,该市已实现所有村屯公共视频监控全覆盖,抓获农村涉恶嫌疑人74人,破案27起,摸排录入涉及农村地区涉黑恶线索10条,摸排上级下发农村地区涉黑恶线索办结率80%。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柳州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创建一批示范点,推进乡村治理新高度
柳州市通过创建一批善治有为的乡村治理示范点,以点带面,以面连线,画出乡村治理“同心圆”,加快乡村治理现代化步伐,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柳江区百朋镇积极落实乡村治理“十百千”工程,开展“三个一”工作法,2022年示范带动柳江区80%以上的自然屯探索、推行切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法治模式。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城中区静兰街道环江村抓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建成广西首个村级民法广场,加大平安城中建设力度。2021年,城中区安全感以99.37分排名广西第一,环江村委主任戴任明成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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