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广正发)自今年4月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每案必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除此之外,荔湾区检察院还从加强组织、精密部署、提升质效、职能融合等多方面主动履职,取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效。截至9月,荔湾区检察院与公安加强协作,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9件30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件26人,审查起诉3件4人,帮助92名群众追赃挽损1326万余元。
加强组织领导,精密部署推进。专项行动伊始,荔湾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工作,立即启动成立工作专班,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检察长担任组长,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办公室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同时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案件情况汇报,开展案件摸排,每周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工作情况和统计数据,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另外,荔湾区检察院加紧制定工作方案,紧扣上级部门养老诈骗专项工作要求,结合该院实际,印发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5大原则、23项具体工作措施,有效提高养老诈骗案件打击力度。
加大办案力度,做到快捕快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荔湾区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在依法办理、确保质效的前提下对该类案件快捕快诉。例如,李某某等二人涉嫌诈骗一案,李某某及朱某系街头诈骗老人的惯犯,刑满释放后重拾旧业,从2022年3月8日至4月26日多次通过摆摊抽奖的方式进行诈骗,诱导途经的老年人扫描微信收款二维码,或者以收取被害人现金的形式诈骗被害人钱财。荔湾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后,既针对查实本案作案手法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又针对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案件正式呈捕后,三天内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注重职能融合,实现能动履职。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的过程中,荔湾区检察院的刑事检察部门并不单打独斗,而是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保持密切配合,相互移转线索,实现检察能动履职。例如,杨某等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荔湾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在有关审查逮捕案件顺利办结后,即针对该犯罪团伙利用老年大学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反映的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的相关检察建议。
深化法律监督,提升治理水平。荔湾区检察院注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服务大局的意识,主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所办理的廖某某盗窃一案,荔湾区某街道办事处原临聘人员廖某某在办理政府特困养老补贴业务中,私藏孤寡老人信用卡并提取款项据为己有。虽然该街道办事处通过自查的方式主动发现廖某某的行为,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对特定岗位人员的监管存在漏洞。为此,荔湾区检察院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该街道办事处健全受理窗口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临聘人员的思想法治教育。该街道在收到荔湾区检察院检察建议后,组织召开整改会议,并制定了相关制度,确保此类案件不再发生。
荔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兰说:“荔湾区检察院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注重检察融合履职,全力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通过加大打击力度、积极追赃挽损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三箭齐发’,全方位、全链条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倾力守护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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