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崔杰锋)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番禺公证处举行《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试行)》会签会议,推动解决刑事赔偿协商成功率不高、犯罪嫌疑人赔偿无渠道、被害人受偿缺保障等问题,更好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会议介绍了该工作办法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根据该办法,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有赔偿意愿的犯罪嫌疑人在未能与被害人一方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经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向公证部门缴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该办法对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的原则、适用条件以及申请、启动、办理、领取等具体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
《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试行)》会签会议现场。通讯员/供图
番禺公证处主任曹永雄致辞表示,工作办法凝聚着番禺公证处积极参与检察辅助工作的不懈努力,也是与番禺区检察院合作开展提存公证的初次尝试,是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扩展公证制度内涵,彰显公证制度社会价值,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
番禺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宏致辞表示,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该工作办法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探索,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二要提高办案质效,强化诉源治理。要脱离就案办案的窠臼,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释放司法善意。三要坚持能动司法,推动社会治理。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联合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在保障民营经济、保护弱势群体等方面不断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广东省公证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王映明指出,探索“检察+公证”新发展模式,通过创新公证服务机制,优化检察资源、提升司法效率,对于刑事司法领域、公证服务行业,都是一件变革性、突破性、标志性意义的大事实事。该模式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问题,保障受害方能够及时获得赔偿;有利于降低诉前羁押率、提升不捕率和不诉率,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促成刑事和解,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番禺公证处要充分发挥提存在法律实务中的预防纠纷、高效化解纠纷的重要作用,突出公证特有的法律服务特色,打造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模范样本。
广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何旭霞充分肯定番禺区检察院和番禺公证处的积极探索,指出相关工作办法的会签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值得学习、肯定和推广。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迅速贯彻落实。借助公证机构预防纠纷的制度优势和证明、监督的制度功能,充分结合检察职能和公证职能优势,推动刑事赔偿工作取得新突破。二要总结经验,持续完善机制。番禺区检察院要充分利用辖内刑事案件类型多、轻型案件量大的特点,在办案实践中像“磨刀”一样对制度进行反复试验,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完善机制,形成可推广的品牌和经验。三要以点带面,提升治理效能。总结实践规律,引导刑事办案从单纯治罪模式向综合治理模式转变,稳步提升治理效能,在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接下来,番禺区检察机关与公证处将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深化“检察+公证”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刑事案件诉讼质效,积极修复社会关系,更好地体现“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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