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肖玮琳)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例行政检察案件,被广东省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选为唯一的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因此,海珠区检察院也在全省率先实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零”的突破。
一是能动履职,以大数据破解线索发现难。海珠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能动性,利用已有的司法网络公开平台,找准监督领域、锚定监督重点、层层筛选,主动挖掘线索。通过前期调研,发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较多。于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行政非诉执行”“终结本次执行”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结合案由、当事人情况、终本理由等因素,完成初步筛查,锁定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企业已注销等特殊类型案件,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依法可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情形。最终,依职权发现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申请执行人,对广州某电器有限公司、广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依法启动监督。
二是精准监督,“一手托两家”,助力知识产权保护。海珠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始终坚持“一手托两家”、一案多查,全面研判案件,做到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但符合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条件下,执行法院未询问行政机关是否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行政机关亦未主动申请,导致上述两案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行政罚款未执行到位,既损害了国家利益,也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分别向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有效推动了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
三是跟踪问效,以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海珠区检察院打破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借助大数据从个案中发现问题,以点带面,针对涉知识产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都管”。为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海珠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与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专题研究,就后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问题达成共识,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共筑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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