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穗政法)2008年,许为国从部队转业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很难想象,身为检察官的许为国大学学习的是声纳工程,后来在部队从事水下机器人研究。转业后,从“海军蓝”转变为“检察蓝”,他始终不变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服务人民的满腔热情。扎根刑检办案一线,他成功实现从军人到检察官的华丽转身,现已成长为刑检部门的办案骨干。
从检十余年,许为国办理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000多件、2800多人,无一件错案及无罪案件。他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荣获“广州市第七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新时代羊城政法先锋”“海珠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冲锋陷阵,攻坚克难,敢办善办重大影响案件
2013年前后,广州市检察院将新中国大厦系列案交办至海珠区检察院。该案案情复杂,嫌疑人21名,卷宗200多卷,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身份特殊,涉及面广,背景复杂,在粤港两地影响很大。
该案是许为国第一次审查起诉有重大影响且相当疑难复杂的涉黑案件。他细致审查,详细分析证据存在的问题,制订详尽的工作预案;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并及时跟踪督促,对关键言词证据现场指导讯问;将发现的该团伙涉嫌行贿的线索移送侦查部门,三名受贿人被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充分细致的庭前准备,出庭支持公诉,揭示和指控犯罪。该案成功起诉,案件定性及量刑均得到法院认可,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惩罚。新中国大厦再无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广大商户安心经营,大厦拍卖及经营所得作为法院执行款,弥补了广大被害人的损失,消除了新中国大厦长期以来的信访问题,彻底解决了广州市一大治安维稳隐患。该案得到粤港两地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不忘军心,扬善惩恶,捍卫法律尊严
许为国退伍不褪色,把座右铭“厚德载物,良心是最好的法律”刻在心上,努力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守护公平正义。2018年,许为国经办了一起案件,马某泽在追捕小偷过程中,因小偷持棍反抗,其抢过木棍对小偷殴打,致其失去反抗能力并构成轻伤。侦查机关认为,马某泽的故意伤害行为,致对方受轻伤一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定性涉及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正是当时社会热议话题。
许为国秉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核实证据、勘验现场、查清事实。随后,通过详细分析,认定马某泽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作出不起诉处理。最后,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及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指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客观调取证据,准确定性,依法处理。该案的精准办理,对勇斗歹徒的正义行为在法律上给予充分肯定,扬善惩恶的风气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褒奖,有力增强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案中,他撰写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荣获“第五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二等奖。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故意伤害类典型案例”。
赴汤蹈火,勇挑重担,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一日为兵,终身是兵!脱下军装,永葆本色!”许为国一直保持坚韧不拔、顽强拼搏的战斗精神,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作为海珠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组组长,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成功起诉施某兵等56人重大涉黑专案。该案系公安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
许为国一直勇于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有效分化瓦解黑恶势力。他带领专案组,针对性进行审讯突破,通过展示证据、释法说理、明确量刑范围、公开首犯的量刑范围,打消被打击报复的后顾之忧。最终该案共有53人认罪认罚,占被告人总数的94.6%。量刑采纳率94.3%,有效节约司法资源,首犯施某兵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5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2个月有期徒刑,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案例”“广东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在许为国看来,现在许多年轻检察官学习和理解新事物和新知识的速度很快,但在社会阅历和办案经验上却有所不足。许为国常对自己的徒弟说:“自己办的案件,要基于对事实的判断,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结合,凭良心办案,自己的良心要过得去。”许为国始终把奉献社会、追求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最高精神追求。许为国认为,让罪犯得到应有惩罚,让被害人得到合理救助,让公平正义得到维护,让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司法公正,是人民检察官的职责所在。他通过以点带面,让更多的优秀年轻人成为检察队伍的生力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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