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梁锦萍)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工作理念,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惩罚力度,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1年至2022年4月,番禺区法院共审结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8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最高达四年,并处罚金最高达125万元。番禺区法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
销售假手袋,判刑又罚款
自2018年起,被告人陈某成销售明知是假冒CHANEL注册商标的手袋,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886124元。2021年8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并现场缴获假冒CHANEL注册商标的手袋共102个,货值金额383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成无视国家法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依法扣押假冒注册商标手袋一批。
产销假洋酒,三年牢中坐
2020年4月始,被告人叶某周、邵某雄经合谋后,在淘宝、拼多多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进行假酒销售业务。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间,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尊尼获加黑牌等洋酒共计422482.9元。2020年9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被告人叶某周、邵某雄,并当场查获未进行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马爹利名仕54瓶、芝华士26瓶、杰克丹尼2瓶、尊尼获加97瓶、马爹利X0 1瓶,销售价格共计27431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周、邵某雄无视国家法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叶某周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邹某雄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制售假商标,七被告获刑
2017年起,梁某慈、何某珍雇佣周某亮、吴某芝、陈某文、农某、陈某聪等人,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并予以销售。2021年4月,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梁某慈等七人,并当场缴获华为数据线、充电器、耳机外包装盒、防伪标识共计153100件,缴获苹果数据线、充电器、充电头外包装盒、防伪标签、说明书共计314900件。经鉴定,上述被缴获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标识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七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伪造、销售两种以上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各被告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千至二十万元不等,对假冒包装盒、标识予以没收销毁。
通过对此类案件的依法高效审理,有效震慑了侵权犯罪分子,同时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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