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傅潇潇 通讯员陈绍东 吴品成)近日,在浙江省永康市务工的江西籍人员吴某来到永康市石柱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简称矛调中心)“诉苦”说:“我从2014年3月份开始,在姚某的建筑公司承揽的工地上从事搅拌水泥、铺水泥地等工作,在做了整整一年,收到2万多元的工资后,就离开了姚某的建筑公司,剩余的14105元至今仍未结算。”
据吴某介绍,过去七年多,他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找负责人姚某催讨欠薪,但仅要回4000元,剩余的1万余元,姚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吴某一纸诉状将姚某告上了法庭。
石柱镇矛调中心专职调解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一边耐心安抚吴某情绪,一边仔细翻阅有关材料依据。在查看了吴某提交给法院的民事起诉状后,调解员发现提供的证据清单中包含欠条和聊天记录,于是通过事实依据与被告姚某进行沟通,并根据民法典和劳动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告知其恶意欠薪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调解员以法明理,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姚某最终同意支付剩余工资,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场发给吴某,而吴某也同意对姚某撤诉。
“热心又高效,太感谢你们了!”吴某在调解结束后对调解员说道。
据了解,自2020年11月石柱镇矛调中心运行以来,依托信访代办、人民调解、劳动保障三大调解板块,法庭、派出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为补充,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格局,努力让来访群众 “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建立矛调中心的初衷是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时能有地方‘找个说法’,为此,石柱镇积极构建矛盾化解‘多点开花’新格局。成立‘红石榴’矛调中心,累计搜集各族群众建议378条。同时充实调解工作村级基层力量,以妙端村‘姐妹花’调解中心、永东村老干部民情民访代办、石柱一家人、李哲东个人调解室为代表的基层调解方式在全镇遍地开花。”石柱镇矛调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今年以来,石柱镇矛调中心共排查化解诉前矛盾纠纷165起,调解成功率达94.9%。石柱镇致力于将矛调中心打造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终点站”、反映社情民意的“主渠道”,继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即1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县级,30%化解在乡镇,60%化解在村社,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持续优化基层治理生态、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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