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员工未签合同参加公司团建溺亡引诉讼 法院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1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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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当下越来越多年轻人,选择在出租屋中圆自己的安居梦。我们或许会碰上这些法律问题: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任意退租吗?承租人自己添置的装修物如何处理?房东拖延收房,空置期房租谁负担?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时,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沙发、茶几、餐桌等,可由承租人带走,因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导致房屋存在闲置期间,故法院综合考虑以上因素酌情确定应退还的租金。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19岁的小徐毕业后入职某二手车平台公司,时间为2019年8月4日。入职20天后,小徐与其他员工一同参加了公司的团建活动,后在团建地点溺亡。小徐父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与小徐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予以支持。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近日维持了原判。 法院审理后认定,小徐与二手车平台公司在2019年8月4日至2019年8月2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首先,原单位已于2019年8月1日对小徐做了社保减员,二手车平台公司虽称小徐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二手车平台虽称小徐在考察学习期间不受公司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的约束,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其次,小徐和二手车平台公司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并且,2019年8月23日,小徐参加活动时身着该公司工服。根据证人证实,公司对小徐和其他员工的要求没有差异,因而认定小徐受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再次,从小徐非正常死亡一案中的卷宗材料中可以看出,该公司其他员工均表述小徐为公司员工。 最终,法院认定小徐与二手车平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