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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最高法发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8-29 12:46:26 1542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在司法审判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破难题、扬正气、树新风,使司法审判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全国法院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公正审理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纠纷案,董存瑞、黄继光英雄烈士名誉权纠纷公益诉讼案,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索赔案等一大批典型案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已蔚然成风。2017年至2021年5年间,全国法院在法律框架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超过100万件,年均增长率达24.31%,广布于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132类民事案件,公正、法治、自由、平等、和谐、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弘扬,充分发挥了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

图为2017年-2021年间,人民法院在法律框架内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分布情况

图为2017年-2021年间,人民法院在法律框架内运用各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分布情况

  本次发布的案例是继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5月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后发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老人赠与孙子房产后还能不能住、父母对成年子女“啃老”能否说不、垫资照顾“空巢”老人费用由谁来担、对劳动者就业实施地域歧视精神抚慰金要不要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能不能拦、享受对口支援政策入学深造后毁约违约金应不应赔、助人为乐担不担责、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问题侵不侵权、好意同乘致人损害赔偿责任能不能减等紧系人民生活、关乎群众利益、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贴民法典实施的问题。此次发布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附: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案例一:祖母赠与孙子房产后有权继续居住——何某玮诉杜某妹物权保护纠纷案;

  案例二:父母有权拒绝成年子女“啃老”——杨某顺诉杨某洪、吴某春居住权纠纷案;

  案例三:村民委员会垫资照顾“空巢”老人有权请求子女补偿——某村民委员会诉王某平等六人追索赡养费纠纷案;

  案例四:遭遇就业地域歧视可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闫某某诉某公司平等就业权纠纷案;

  案例五:经民主决策以合理方式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受法律保护——方某某、黄某某诉周某、陈某某等物权保护纠纷案;

  案例六:通过享受对口支援政策入学深造,学成违约拒回原单位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新疆某大学诉谢某人事争议案;

  案例七:乐于助人且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李某某诉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徐某某健康权纠纷案;

  案例八:媒体如实曝光食品安全问题不属于侵权行为——某卤菜厂诉某省广播电视总台名誉权纠纷案;

  案例九 好意同乘期间驾驶员致同乘人损害可依法减轻赔偿责任——沈某某诉徐某、蒋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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