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纠纷
3月8日“春运”最后一天,一名女子携带4000响鞭炮进入北京西站,被安检人员查获。目前,该女子已被北京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这名女子姓侯,春节后在暂住地的一处闲置房屋旁捡到了别人扔的两挂鞭炮。侯某拿起来仔细一瞧,每挂鞭都是2000响,一共4000响,而且是全新包装,完好无损。侯某觉得自己捡到了便宜,正好可以带回老家燃放。于是,她将鞭炮放在了一个黄色塑料袋内保存。
3月8日11时35分,侯某来到北京西站,准备乘车回老家。当她从南广场进站安检时,黄色塑料袋刚通过安检机,就被眼尖的值机安检员发现。 经查,侯某承认自己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站,并对自己贪小便宜的行为感到后悔。
她说,“早知道有今天,说什么也不能捡鞭炮,自己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最终,侯某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5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