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刑事纠纷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带烟花坐火车 罚款200元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1 10:12:30 1983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局获悉,节日期间,多次有旅客因携带烟花类物品进站被处罚。   2月13日上午,旅客丁女士一家在唐山火车站进站安检时,安检员在行李中发现疑似烟花类物品。民警赶到现场后,从丁女士的手提袋中查出一包共计10支烟花棒,属于严禁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最终,丁女士因携带违禁品进站乘车被罚款200元。   2月10日,在沧州西站,安检员从一旅客的包内查获“仙女棒”烟花6支。民警告知其携带的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最终,张某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铁路警方提醒,乘火车不要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更不要心存侥幸,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