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纠纷
对于“北漂”多年的人们来说,得到北京户口是最大的心愿之一,有了户口、买了房才能更好地在北京扎根。家住昌平区的张先生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他为了能够快速落户,却想“走捷径”买个户口,结果......
案情回顾
“北漂”多年的张先生一心想落户北京,于是他通过网络搜索到一个办理北京户口的QQ群号。进群后张先生问了办理北京户口的事情,群里的小高回复了张先生并单独加了张先生QQ好友。小高自称在一家外企上班,然后向张先生展示了他办理成功的案列,又介绍了办理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小高说可以办理外地进京户口,以企业内部人事录用的方式,八个月就能把户口落到北京某区的集体户上。
小高让张先生交了一笔办理手续费用,收到钱后就让张先生将办理户口的材料发电子版给他。之后小高说材料要做初审,让张先生等通知。过了几天张先生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初审通过了。小高让张先生来公司签协议,并让张先生付了2.4万元首付款,付完钱后就让张先生回家等落户介绍信的消息。两周后,张先生与小高联系询问介绍信的事情,小高说介绍信已经出了,还要再交8.7万元办理准迁证,于是张先生又把钱转给了小高。
之后准迁证一直没下来,小高说落户审查出现了问题,需要再交钱才能办理。张先生给他转账8万元,转账后又让继续等。几天后小高又与张先生联系,称为防止张先生不办理落户了,让交2.5万元的保证金,说7天后可返还。等了很久户口没有办下来,张先生就要求小高退钱,小高没有还,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经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小高以此类方法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00余万元。日前,小高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小高谎称自己有能力以人才引进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通过伪造虚假身份,伪造落户介绍信、官方短信等,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用于支付房租、还欠款、买车、开饭店及个人消费等,其行为符合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财物的犯罪构成,构成诈骗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对于“北漂”多年的人们来说,只要花钱就能买来北京户口这无疑是最大的吸引力,正是因为这样才一步步踏进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中,希望大家擦亮眼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记通过依法、正规渠道来实现自己的预期和目标,遇到事关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定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权威机构咨询和办理,切不可贪图走捷径,致使自身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