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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离婚后房子怎样过户给孩子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6 09:37:42 1506

一、离婚后房子怎样过户给孩子

子女享有的房地产所有权转让途径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即通过出售方式进行不动产所有权转让;其次是以赠予方式实现财产权利的转移;最后则是采用继承方法来实现房地产所有权的重新分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述:首先,(1)子女可采取出售的方式取得或转让其父母持有的房产。该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三类税务类型。若房产尚处于未达法定交付使用期限的阶段内,那么在转移所有权时,还需额外负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部分费用,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以及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相关费用。除此之外,卖方还需按照所涉房产面积大小向买方征收数额不等的契税。其次,(2)运用赠予的方式,即由父母将其拥有的房产赠送或者赠予给子女的方式,以完成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在此环节中,涉及的主要税费为个人所得税、契税及公证费用。由于赠予在法律上被视为无偿性受让行为,因此在户产权转让过程中的营业税将无需承担。但子女仍需自行缴纳最终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公证费用同样无法避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方式的不动产所有权转让并不涉及营业税方面的问题。最后,(3)需要提及的是,对于仅限于子女范围内的继承行为,相较于出售和赠与两种方式而言,所需缴付的税费成本相对较低。这主要原因在于,继承方式不存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多重税费负担,只需支付少量的公证费用即可。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只需根据预先订立的遗嘱,前往公正机构申请继承权公证,并凭此公证书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便能顺利完成整个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房子怎么处理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房产权属问题的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种情况下,若该房产本身属于某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动产,那么无论离婚与否,其所有权都将经由法律程序予以维持,无需经过分割事宜。而针对第二种情形,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当两人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必然要面对需要妥善处理该房产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可尝试通过互相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便可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解决。届时,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手段:其一,若双方皆认为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并可欣然接受以竞争性拍卖的方式获得房产权利的方式,那么这一要求应当得到批准和认可。其二,若其中一方坚持主张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应当由专业的评估机构依照市场价格对此房产进行全面评估,而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有义务对另一方提供相应水平的经济补偿。其三,若双方均未提出明确的权利主张,那就可以考虑委托政府部门或是法院直接将此房产进行公开出售或拍卖,然后再将拍卖所获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子女有权以出售的途径来获得或转让他们父母名下所拥有的不动产。在这一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多种税收类型。如果房产尚未达到法定规定的交房使用期限,那么在进行产权变更的时候,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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