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1、本单位将严格审核职工所提交的提取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复印件,以确保其真实性与可靠性;如经核实满足相应标准,则由我方的经办人员按照规范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相关表格,同时携带上述所有证明资料的原始件及其复印件前往开户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在收到此类提取申请之后,我们管理部门将对其佐证资料、提取金额、提取次数以及您的个人帐户详细信息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及审慎核实。若发现该申请符合法定提取条件,我们将立即着手办理相关提取手续;
然而,若是经审核发现该申请并不符合现行提取条件,我们将会详细地告知申请人本次审核失败的缘由;如果遇有个别难以迅速作出回复的特殊情形,我们会请求管理部主管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协助审查,并保证在最晚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予以明确答复。
3、当符合部分提取条件时,我们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将依据所提供的提取佐证资料,在系统平台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为每一位首次提取的职工设立专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同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租金发票、完税凭证或购买原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带有“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当全部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我们的管理部门人员将负责在系统内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若涉及销户提取,我们也将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以便于您了解结算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解除劳务合同需要赔偿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企业中工作年限的长短来判断发放金额。在整个工作周期内,工作者每满一年,就可以享受一个月工资水平的经济补偿金待遇。
如果在六个月至一年内结束,则应按照一整年来计算所应领取的经济补偿金;若其工作未满六个月,将按照半数发放的原则进行补偿。对于劳动者个人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市或所设立的市级行政机构发布的当地年度职工月人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他们需要向这些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月他们平均工资的三倍,并且在支付的年限方面,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结束了与雇主签署的劳动合同之后,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以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提交真实、可靠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同时依照规定填写好相应的提取申请书以及清册,并百分百地将其提交到负责管理公积金事务的部门进行严格审定。如果您满足所有必要的条件,将会被正式批准提取公积金;反之,则会得到具体明确的反馈告知无法通过的具体原因。在获得准确有效的审核结果后,公积金管理者将会对相应确认书加盖公章并且详细记录有关信息。如果是办理销户提款的话,还会为您提供一份销户结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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