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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最好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9-06 13:15:48 1015

一、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最好

离职员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遵循相关流程指引进行操作;若您是异地购房者并已在现就职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便可依法依规将现所处地域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款项转入至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之中。为此,请您务必向原单位提交所需资料,由原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携同相关材料前往开户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离职后公积金必须满6个月吗

按照相关规定,离职员工必须将其账户封存至六个月或180天才具备领取离职款项的资格。具体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在办理业务的同时,还请您关注公积金中心对于网络服务渠道的开通情况,可利用移动应用程序、个人网站大厅以及微信公共账号等方式在线进行申请办理,无须亲自前往柜台排队等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离职员工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对于已经在异地购买住房且已经设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员工而言,他们有权利将原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款项转入到新的账户中去。为此,敬请您向原来工作所在的单位提交所有必需的申请资料,然后再由原单位负责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员携带相应的文件材料前往开户所在地的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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