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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河北省唐山市中院向“相亲强奸案”当事人道歉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6 20:02:54 942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民主与法制网讯(□张君)近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错就改,该院工作人员亲自到“相亲强奸案”当事人家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并诚恳道歉。至此,这起曾引发广泛关注的“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控强奸获刑3年,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案”告一段落。

  今年36岁的小邸,被判刑前在河南一家消防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2018年2月22日,属于大龄青年的小邸,通过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的介绍,认识了一位女士。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并互加微信好友。当晚,小邸请女方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方开车到河边游玩。期间,两人在车上发生了两性关系。事后,小邸将女方送至婚介所。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其时,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小邸又不接受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此事就僵持下去了。

  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曾带人到邸家继续协商补偿事宜,让拿2万元补偿女方。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涉嫌敲诈,不愿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报警。

  2018年3月1日,小邸被刑拘。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3年。小邸不服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在小邸和家人的坚持申诉下,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唐山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2023年10月10日,唐山市中院再审以原判“认定小邸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小邸无罪。

  2023年10月底,小邸委托律师向唐山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提出了47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95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金的2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要求。小邸的委托律师李龙解释说,小邸被错误羁押后,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打断,如今36岁还是单身,无法过上正常生活。小邸被羁押期间,他的家人经常被人议论纷纷,人格尊严受到莫大的伤害,家族荣誉受到极大的损害。“所以我们提出了95万余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唐山市中院审理后决定,赔偿小邸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78831.44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0元,合计人民币578831.44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驳回小邸其他赔偿请求。

  “我们对唐山市中院的赔偿决定基本满意,小邸因此案失去的太多太多,他早该重启新的生活了。”李龙律师表示,从2018年到2024年,小邸用了6年青春时光终于恢复名誉。

  3月29日中午,唐山市中院的工作人员专程赶到小邸居住的村,向小邸和家人道歉,希望小邸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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