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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河北河间法院:快审快结解民忧,一面锦旗表感激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16 19:53:07 375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张明 周慧英) 近日,一男子满怀感激地将一面锦旗送到河北省沧州河间市人民法院法官周慧英的手里,连声道谢,“周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我们公司没有想到能这么快拿到判决书,您真是一位急人民所急的好法官!”

  这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告沧州某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及房屋出卖人李某订立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由房屋出卖人李某将其坐落于河间市京南一品的房屋及地下车位转让给被告王某,总成交价为105万元,李某无条件配合王某过户,过户费由王某负责。2023年8月17日,被告王某取得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告沧州某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为被告王某垫付了增值税等费用41387.64元,后该公司多次向王某催要垫付款项,王某一直未偿还。无奈之下,该公司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

  受理案件后,周慧英按照法定程序于11月30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沧州某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偿还垫付的房屋契税,被告王某则在庭审中称自己已经按照约定交过过户费了,且已经过户,不需要再缴纳任何费用。庭审结束后,周慧英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该案中原被告与房屋出卖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居间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系三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原被告双方都应该受到合同的约束,原告为了房屋能够被顺利过户,帮被告垫付了增值税等过户费用,被告理应予以偿还。最终判决王某给付原告沧州某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办理房屋过户垫付的款项41387.64元,并于12月7日向双方送达了判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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