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赵婧希 王丽亚)“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的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线索后,我们对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近日,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意见,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
王某在邢台经营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去年8月,由于缺乏法治意识,受利益驱使,到磁县从武某(已判刑)处收购铜排、电缆线(铜芯)、铜条共计500余公斤,非法获利700元。后武某被捕交代出王某收购铜排、电缆线(铜芯)、铜条的犯罪行为。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缴非法所得700元。邯山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王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及认罪认罚及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从宽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决定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结案后,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出反向衔接意见,由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向行政检察部门进行流转,行政检察部门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依法对王某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