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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学费不够,能随便用“培训贷”来凑吗?

来源: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作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2024-07-09 11:24:49 1069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各类培训提升自己的职场竞争力。培训报班背后有哪些法律风险?报名费不够,机构让办培训贷款靠谱吗?交款后,培训机构承诺的服务没做到能要求退费吗……海淀法院法官以案说法,提醒您注意教育培训服务中的法律风险。

  案 情 简 介 

  路通公司(化名)向小青(化名)推销其培训服务,承诺接受有偿培训后可以安排月薪不低于5000元的工作,小青在路通公司多次劝说下签订了培训协议。因学费不够,在路通公司的介绍下,小青与路通公司、千千公司(化名)签订了《自付金额支付确认书》,办理了千千公司的分期付款服务,千千公司按月从小青银行卡中扣除培训费用。

  协议签订后,路通公司仅提供了一个月的培训后就人去楼空。小青认为,路通公司与千千公司故意虚构培训和推荐就业的事实,以分期付款方式骗取其培训费,且《自付金额支付确认书》中签名非其本人所签。因此,小青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由,将路通公司和千千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其与路通公司、千千公司签订的《自付金额支付确认书》无效,并要求路通公司和千千公司返还其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的培训费24554.34元。

  庭审中,千千公司称,其与路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按协议约定为路通公司招收的学员提供教育培训分期贷款服务,办理贷款的相关文件均是小青本人签署,足以证明办理贷款系小青的真实意思表示,小青主张的其与路通公司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权益的主张,无任何事实依据,故不同意小青的全部诉讼请求。

  路通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审理。

  法 院 审 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青与路通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培训费数额,小青自愿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学习费用,《自付金额支付确认书》中载明了培训费分期期数和金额,并载明了个人详细身份信息。按照交易惯例,从银行借记卡定期扣划款项需持卡人本人对扣划时间、扣划金额、扣划人等信息予以确认。因此,无论《自付金额支付确认书》中“小青”的签名是否是其本人书写,均不能否定小青真实的借贷行为。同时,小青提交的材料无法证明路通公司与千千公司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故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青的全部诉请。

  法 官 说 法 

  培训贷一般指培训机构与贷款机构进行合作,培训机构向培训者推荐借贷服务,培训者向借贷机构借款支付培训费后,再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还款。实践中,很多培训机构为招揽学员,极力推荐求职者申请培训贷款,待培训者支付培训费用后,往往因培训不到位引发纠纷。

  上面的案例中,小青虽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因路通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培训、安排工作的合同义务,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对此小青可按照协议约定另行提起诉讼,追究路通公司的违约责任。在此提醒广大青年尤其是毕业生,勿轻信培训公司宣传的无风险、无抵押贷款,以免培训服务不到位,自己还要背负贷款,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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